现在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龙江医派简介 | 机构设置 | 新闻中心 | 学术园地 | 成果展示 | 名医风采 | 龙医传承 | 寒地养生 | 政策法规 | 龙医文化 | 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新闻>>正文
 
 
“龙江医派”、“龙江韩氏妇科”传承工作室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验收
2017-02-16 19:02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72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验收合格名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江医学流派传承工作室”、“龙江韩氏妇科流派传承工作室”榜上有名。

龙江医派作为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地域性、学术性、继承性、辐射性、群体性等特点,是黑龙江省中医药人才培养与成长的核心动力和重要的文化品牌。韩氏妇科流派引领龙江中医妇科的学术发展,在全国中医妇科学界享有盛誉。201612月,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6227号)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验收工作。专家组通过听取两个流派传承工作室负责人——姜德友院长、韩延华教授对各自传承工作室流派建设完成情况、流派建设主要成效等汇报,对两个流派传承工作室进行了全面考核,最终龙江医派龙江韩氏妇科传承工作室顺利通过验收。

据了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各地一定要把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好、发展好,积极支持流派传承工作室将中医学术流派特色文化、学术思想和技术方法转化为中医诊疗方案、行业标准、院内制剂、中药新药以及相关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推动中医学术流派建设成果转化成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大流派传承人才培养,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以兼收并蓄的包容精神,促进中医学术流派发展,提高中医学术流派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贡献率。

 

关闭窗口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龙江医派传承工作室  黑龙江省龙江医派研究会 版权所有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研究楼505    邮编:150040